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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C区蔬菜、K区水果摊位拍租公告

【信息时间: 2016/10/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受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委托,苏州市富城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6117日下午1302016118日下午130在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办公楼7楼会议室分别举行该市场C区的蔬菜大摊位(7日)、K区水果摊位(8日)拍租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租标的: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位于锦丰镇洪桥村)C区蔬菜摊位中C001-C060蔬菜大摊位共60个标的;K区水果摊位共100个标的(其中甘蔗3个标的、香焦3个标的)。一年使用权,分别拍租

根据市场“划行归市、分类经营”要求,蔬菜大摊位只能经营蔬菜(不区分本地产的和从外地购进的);水果摊位中甘蔗摊位主营甘蔗,香蕉摊位仅限于经营香蕉,其余摊位仅限于经营除香蕉和甘蔗以外的水果。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拍租前一日止,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标的所在地。咨询电话:0512-5852820158277782

三、报名办法:有意参加竞租者,须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到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办公楼底楼客服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蔬菜大摊位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报名时间为2016112-3;水果摊位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报名时间为2016114-5日。报名期内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接待报名。

本次拍租仅限于张家港市青草巷批发市场大蔬菜区及水果区的现经营户经委托人同意后报名参拍,报名时须出示租赁合同及身份证,每份合同只能报一个名,报名时只能登记合同规定的经营类别(水果区经营户所有水果摊位均可报名)。竞租人只能参加报名时登记类别的标的竞拍,每个竞租人仅限于竞得一个标的。拍租成交后租受人必须在拍租会当场付清成交款及其他所需费用。租受人未能及时付清的,每延迟一日由委托人向租受人收取成交价5‰的滞纳金,七日仍未付清的,视为租受人违约,租受人所交参拍保证金不予返还,标的由委托人收回自行处理,并由租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租采用“实名制”。即,要求有意参拍者必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租赁合同办理报名手续,否则不予办理。成交后的《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签字人必须为租受人本人,否则视为租受人违约,拍租结果无效并承担违约责任。

、本次拍租的蔬菜大摊位经营的蔬菜不区分本地产的和从外地购进的。本次拍租未成交的摊位,由青草巷市场管理方安排再次对外拍租,不再仅限于市场原经营户参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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