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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B区水产摊位拍租公告

【信息时间: 2016/12/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苏州市富城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定于20161223日下午130在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办公楼7楼会议室举行拍租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租标的: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B区水产摊位共50个标的(其中淡水鱼8个,特种水产42个)自201711日起至20171215日止的使用权,每个摊位为一个标的,分别拍租。根据市场“划行归市、分类经营”的要求, B区水产摊位只能经营水产,分为特种水产和淡水鱼两个类别。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拍租会前一日止。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B区。咨询电话:0512-5852820158277781

三、报名办法:有意参加竞租者,须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到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办公楼底楼客服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淡水鱼摊位保证金30000元,特种水产保证金35000元,报名时间为20161221-22日。每日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

本次拍租仅限于青草巷批发市场水产区的现经营户经委托人同意后报名参拍,报名时须出示租赁合同及身份证,每份合同只能报一个名,报名时只能登记合同规定的经营类别。拍租现场限竞租者本人一人入场参拍,且只能参加报名时登记类别的标的竞拍,每个竞租人仅限于竞得一个标的。拍租成交后租受人必须在拍租会当场付清成交款及其他所需费用。租受人未能及时付清的,每延迟一日由委托人向租受人收取成交价5‰的滞纳金,七日内仍未付清的,视为租受人违约,违约者参拍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租采用“实名制”。即,要求参拍者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租赁合同办理报名手续,否则不予办理(如需委托的,需在报名时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书及相关证件)。成交后的《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签字人必须为租受人本人,否则视为租受人违约,拍租结果无效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次拍租未成交的摊位,由青草巷市场管理方安排再次对外拍租,不再仅限于市场原经商户参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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