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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部分摊位拍租公告

【信息时间: 2015/11/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苏州市富城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定于20151127日下午130在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办公楼7楼会议室举行拍租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位于锦丰镇洪桥村)G区粮油摊位3个标的、C区蔬菜小摊位16个标的、N区百货摊位1个标的使用权,分别拍租(使用权期限自2015121日起,粮油摊位至20161231日;蔬菜摊位至20161118日,百货摊位至2017131日)。根据市场“划行归市、分类经营”要求,G区粮油摊位只能经营粮油、杂粮类,严禁经营炒货、干果类及其他农副产品;C区蔬菜小摊位只能经营蔬菜;N区百货摊位仅限于日用百货、文具、化妆品、洗化品、厨具、小五金、小家电、工艺品、鞋帽箱包、服装行业的经营。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151126日止,锦丰镇洪桥村标的所在地。咨询电话:0512-5852820158277781

三、报名办法:有意参加竞租者,须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粮油摊位人民币捌万元,蔬菜小摊位人民币伍万元,百货摊位人民币捌万元)于20151125-26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到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办公楼底楼客服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竞租人只能参加报名时登记类别的标的竞拍,每个竞租人仅限于竞得一个标的。拍租成交后须在拍租会当场付清成交款及其他费用,凡未当场付清的,视作违约,违约者参拍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本次拍租面向社会,不再仅限于原市场经营户报名参拍,拍租将采用“实名制”。即,要求有意参拍者必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成交后的《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签字人必须为租受人本人,否则视为租受人违约,拍租结果无效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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